一、任命陶凱元(女)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。
  二、任命羅東川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  三、免去王新英(女)、王永昌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  (原標題: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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